公职律师队伍的现状
中国政府公职律师试点已经十来年,但推广不快,存在多方面因素:
主要原因是大多数政府机关法律事务压力不大,虽然全国行政案件总量大幅上升,但具体到政府机关,有些地方和部门可能一年也难得遇到几件。政府机关内部增设政府公职律师会占用编制和经费,一些行政首长认为,偶有法律麻烦可以临时聘请社会律师。社会律师大多执业多年,法律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应诉技巧相对熟悉,能让一些与法律接触不多的行政首长比较放心。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许多政府机关内部缺少有律师资格的人员,有律师资格的公务员中很多人也缺少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意愿。政府机关内部重视的是行政职务,公职律师却没有行政职级。有些公务员担任公职律师,担心自己只是摆设,想起来用,想不起来不用,逐渐会被边缘化;还担心工作缺少独立性、稳定性,有义务没权利。尤其是公职律师缺少激励机制和发展前景,干得活多,地位却仍不如一个科长、处长。
再加上政策方面限制,在司法部批准同意的试点地区之外是不允许公职律师存在的。
虽然近几年,全国各省(区、市)均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国证监会等13家中央单位也进行公职律师试点,公职律师队伍发展开始提速。截至2016年6月,全国公职律师队伍人数从2005年的1817人迅速增长到8500多人,队伍人数十年翻了两番多,但与律师总数30.3万人相比,公职律师仍只占其中2.8%。
并且这2.5%的公职律师中,许多人虽有一本公职律师证,每年参加一次公职律师年检,但其余时间证书都躺在抽屉里睡觉。他们虽有公职律师的名号,却不在公职律师的岗位上,从未有机会从事公职律师活动,展现公职律师的风姿。
正因为政府公职律师人少,在做的更少,所以公职律师在多数国人心目中,仍然形象模糊、鲜为人知。
公职律师是法治进步的产物,法治进步也离不开公职律师的助力。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作出了具体安排。规定到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公职律师即将迎来大发展大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