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迈向“法制化”

(原标题:车辆购置税迈向“法制化”)

日前,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少数征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根据情况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实际,对应税车辆分类、计税价格核定方法等少数事项进行调整。与普通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便是,取消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这意味着消费者在今后购车过程中缴纳购置税的支出有所降低。

汽车购置税税率维持10%不变

《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 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其中,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按照两种办法确定,一是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是购买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譬如,以购买一辆售价10万元,排量为2.0L升的乘用车,实际计算价格为:购置税=购车款/(1 17%) 购置税率(10%),也就是需要8547元。

不过,有四种情况不需要缴纳购置税,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国务院批准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6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16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而《征求意见》将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保持10%的标准化是有意义的,如果实施1.6升以下的购置税优惠到7.5%的政策,因为1.6T的车型基本覆盖A级SUV和B级轿车,近90%左右的车型均能享受购置税优惠,这个政策等于变相降低税收。这不符合未来鼓励新能源车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他还强调车辆购置税应该是对常规汽油车合理税收,并优惠新能源车的税收,实现推动产业的结构性升级和稳定总体税率的作用。

消费者实际支出将有所减少

据悉,《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少数征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根据情况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实际,对应税车辆分类、计税价格核定方法等少数事项进行调整,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征求意见稿》规定税务、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为何取消这项规定?财政部方面表示,车辆销售市场集中度高、价格公开透明、发票管理严格,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较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可控。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

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中高端车的指导价格相对偏高,大部分车型的促销都达到15%以上。崔东树表示:“此时设定最低限价的难度较大,不如让市场体现更真实的价格,而且随着联网和数据分析,迅速就能判断目前价格的合理性,这对征税的效率提升是很好的促进。”

   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崔东树认为这是合理的选择,有利于合理税收保障道路建设,并通过税收调节促进车市的平稳较快发展。但与此同时,他坦言车辆购置税使用环节严重脱离城市和乘用车为主的发展新环境,“应该在税收和使用环节都有改善,给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调节权利。同时,汽车限购城市应该有合理的措施替代限购。”

南方日报记者 郭小戈      实习生 赵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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